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死囚謝志宏再審案二日開庭,同案死囚郭俊偉以證人身分出庭,緊咬謝男確實有出手殺害陳姓女子及張姓農夫。謝男則當庭喊冤:「人不是我殺的」。
二000年六月廿四日凌晨,歸仁區發生一件陳姓女子遭性侵後被殺害,她的身上共被刺殺四十八刀,清晨巡田而目擊凶案過程的張姓老農,也被當場狠殺五刀滅口。警方查出郭俊偉行凶,郭又咬出謝志宏是共犯。全案歷經十一年,最高法院二0一一年五月判處郭、謝死刑,皆褫奪公權終身確定。
此案經廢死聯盟、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南小組、台南律師公會人權保障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單位,認為謝志宏有遭刑求的可能,檢警偵辦過程有重大疏失,是件冤案。監委也調查發現,謝志宏疑遭刑求等不當取供,期間歷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七次無法定讞,就謝男是否涉案,確有相當疑問。此案經台南高分檢重啟調查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所寫行蹤稿去年聲請再審,今年三月裁准再審。
為謝志宏辯護的律師在詰問郭俊偉時,足足花了一個多小時,詳問郭俊偉,要釐清還原案發當時的整件事情經過,郭還一度被問到很不耐煩,當庭說「我不想回答你的問題」。但是郭男仍一口咬定謝志宏有殺陳姓女子,郭稱自已殺了七、八刀,卻不知為何檢警稱共四十八刀;郭也證稱親眼看到謝志宏殺害張姓老農二刀,刀刺背後,但他不知道謝為何要殺陳女及老農的動機。郭稱,事後,謝還去郭家,找他幫忙擔罪,兩人各扛一半罪。
昨天中午十二點半,詰問結束,法官決定下次再傳法醫作證解剖鑑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