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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犯毒調查官徐宿良一百萬元交保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調查局航基站前機動組長徐宿良與共犯張益祥盜賣國家查扣的毒品,桃園地院日前裁定二人各一百萬元交保,並施以科技監控,檢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指出,依速審法二人涉犯罪名最多延長羈押六次,至今已屆滿,不得再延長羈押,駁回抗告確定。
桃園地檢署偵辦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遺失安非他命六點五公斤案,查出時任航基站組長徐宿良涉嫌侵占扣案毒品販賣,獲利超過一點六億元,去年七月依販賣毒品等罪嫌起訴徐男及幫派分子等九人。
全案由桃園地院審理中,並從去年七月三十日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後裁定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共六次,羈押期間將於十月三十一日屆滿。
桃園地院因前裁定徐男、同案被告張益祥各以一百萬元交保,在指定時間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法院報到,且限制出境、出海。檢方不服,提起抗告。
高院指出,依二人的罪名及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最多只能延長羈押六次,如今已經屆滿,不得再延長羈,且依監控中心人員指示重新拍照監控等方式,及配合具保金額各一百萬元,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應足確保二人難以逃亡的風險,駁回檢方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