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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費增至19.6萬 230萬戶受惠
4口之家明年報稅 可望省稅1500元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公布今年納保法保障不可課稅的「每人基本生活費用」為十九點六萬元、增加四千元,明年五月報稅適用,將帶動受惠戶數達二百三十萬戶。單就基本生活費調升部分,減稅利益十五點零七億元。
另外,物價漲幅達到調整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特別扣除額等門檻,民眾適用免稅或可扣除課稅金額提高,財政部估計明年總減稅利益為一百一十七點四四億元。若以育有兩名就讀大學子女的雙薪四口之家而言,明年報稅可望省稅一千五百元。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民國一0六年上路,首次立法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課稅,而所謂基本生活所需費用,是依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六十計算。
財政部依納保法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三十二萬五千九百四十八元的百分之六十,公告一一一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十九點六萬元,較去年度增加四千元,預估受益戶數為二百三十萬戶,增加可支配所得十五點零七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