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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會共識 花縣總預算審查落幕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一一二年度花蓮縣政府總預算昨日審查落幕。有關近日大眾關心宗教預算部分,因包含忠烈祠設備購置、殯葬設備工程、集團結婚、清明掃墓便民措施以及行政庶務費用等項目,為六千三百餘萬元,惟扣除上述常態性支出部分後,宗教補助等預算部分約為三千九百萬元,占比花蓮縣政府年度總預算二百六十五億中的百分之零點一五。
縣府表示,一一二年度花蓮縣政府民政處「宗教禮俗」項目總預算約為六千三百一十七萬餘元,扣除非爭部分後約為三千九百萬元,非外界所稱單就宗教活動達六千三百一十七萬餘元。
縣府強調,就宗教活動編列三千九百萬元中,僅占年度花蓮縣總預算的百分之零點一五;另宗教禮俗相關預算,依各縣市政府習慣與分類不同,如耶誕慶典等連結觀光或文化活動或補助等而編列於其他項目中,因此,單就其他縣市單一項目宗教活動預算,恐難完整比較各縣市宗教支出,與近日媒體報導花蓮縣宗教預算全國第一,實屬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