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辦理一一二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凡設籍新北市的幼兒,學齡滿二至五歲(一一0年九月一日至一0六年九月二日間出生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新北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或未持前項所述之證明,但幼兒發展與同年齡孩子相較明顯落後或具異常特殊狀況需要特殊教育服務者,均可提出申請,鑑定安置報名時間從今年十二月一日至三十日,請家長掌握期程為幼兒報名。
教育局表示,一一二學年度優先入園鑑定安置,第一階段報名期間為十二月一日至十五日止,可至新北市各公立高中、國中/小附設幼兒園報名;第二階段報名期間為十二月十六日至三十日止,可至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中和區秀山國小)、三重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三重區厚德國小)、新莊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五股區成州國小)及板橋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板橋區文德國小)報名。
報名時需檢附以下資料:一、新北市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報名表暨同意書(家長需簽名)。二、全戶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歸還)。三、身心障礙證明、新北市合約評估鑑定醫院綜合報告書或診斷證明之影本擇一(有前述證明文件者擇一檢附,無則免附)。
為了讓家長了解鑑定安置期程及作業方式,教育局十一月十九日、二十七日及十二月三日上、下午於新北市政府五樓五0七會議室辦理六場實體說明會,另於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舉辦線上直播家長說明會,讓家長以線上方式取得鑑定安置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