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搶修機制SOP 今年改善款再編逾4億
台南市幅員廣大,升格直轄市後,道路總長度五千零十六公里與公路總長度二千一百七十二公里,都是全台第一,台南市政府為改善台南市道路品質,一00年度至一一0年度編列三十九億元,對於主要道路執行路平專案,完成一百七十個路段,改善長度二百七十四點六二公里;今(一一一)年再編列四億三千五百萬元,預定完成四十一個路段,改善長度六十八點七公里,對於其他次要道路或巷道,每年也有約二十億元經費進行養護。
市府工務局指出,除了自行編列預算外,一0八年度以來,市府也向中央爭取前瞻計畫經費改善道路品質,分別獲內政部營建署核定一百四十五件道路改善,共三十點三六億元;及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三十二件公路系統之道路,共十四點五四億元,總計核定四十四點九億元。
前瞻計畫相關經費,除主要道路路面鋪設以外,更聚焦在人行道及交通工程之改善,包括道路配置重新規劃、規劃左轉車道、路口安全改善、增設行人庇護島、打造無障礙通行空間、擴大街角人行空間等,同時,將管線人手孔蓋整合下地,並增加植栽綠覆率。
另外,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道路維護全年無休,市府相關工程單位二十四小時待命及巡查,並於巡查發現或接獲通報後均立即啟動搶修機制派員修復。
為確實執行道路維護工作,台南市制訂道路搶修機制SOP,並審慎將道路損壞情形區分為「破損」及「坑洞」。道路面層損壞、剝落者,歸類為「破損」;如屬道路基底層流失,而有用路人潛在危險性者,則屬於「坑洞」。
若雨天破損先以冷料瀝青緊急填補避免用路人危險,待天晴時再用熱料重舖;晴天時熱料瀝青直接補平碾壓。若發現坑洞,立即開挖找出問題修補後灌漿、鋪設瀝青;若坑洞無法立即找出問題時,則先鋪設瀝青並搶通道路,並由管線單位進行自主巡檢。
工務局也設置二十四小時專線(0六)二一五五五五五,遇有緊急狀況值班人員接獲通報後,可立即調派人員辦理搶修工作。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