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槍擊案 郭嫌2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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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學甲區槍擊案,檢警拘提郭姓嫌犯到案,但郭否認涉案,另外,槍手仍在逃。檢察官聲押郭男,台南地方法院認為,郭男雖有觸摸移動過開槍作案用的代步機車,卻無明確事證可證明郭於移動機車當時知悉這輛車會被用來作案,也不能證明郭就是開槍者,或郭知道開槍者是誰,讓他交保兩萬元。

郭男(四十一歲)坦承有湮滅他人刑案證據,但否認恐嚇及持有槍枝子彈罪犯行,辯稱他於十月廿四日受他人指使在花園夜市旁巷子曾將開槍代步用機車移動及擦拭後搭乘自小客車離開,他沒有去學甲開槍,也不知道十一月十日凌晨三時去學甲開槍者的身分。

台南地院認為,郭男涉湮滅他人刑案證據部分,坦承犯行,且有監視錄影擷取照片等資料佐證,犯罪嫌疑重大,就此部分尚有共犯未到案有串證疑慮,但此部分事實明確,得以具保代替羈押,沒羈押必要。因而,十一日深夜准以兩萬元交保後釋放,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