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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調解勞資爭議 便捷速效

 市府勞工局說勞資爭議申請調解,便捷又有效。(記者陳佳伶攝)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勞工局統計,今年至十一月底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有一千四百多件,較去年同期減少百餘件,顯示勞資關係趨平和。司法院明年起實施勞動事件法,各級法院將設立勞動專業法庭,勞工局仍會繼續受理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未來勞工申請調解管道更多元,可提供勞工自行選擇。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蔡旺庭說,勞資調解是勞資爭議發生後,勞資當事人一方可向勞工勞務提供地的勞政主管機關提出調解申請,市府的調解人或調解委員資歷完整,經驗豐富,秉持公平中立的立場,可消弭勞資雙方緊張和對立,促成雙方達成和解,避免耗費冗長的訴訟時間和金錢。
勞工局統計,今年至十一月底受理的勞資爭議案件有一千四百四十八件,較去年同期一千五百八十六件,減少一百卅八件,顯示今年勞資關係較和諧,且趨於平和穩定。
 他表示,司法院明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勞動事件法,主要在現行的調解程序法明確化和法制化,各級法院未來將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有法官和兩位勞動調解委員參與調解,協助勞工爭取權益,如果調解不成立將進入審判由該法官續行訴訟程序。
 他指出,勞工局是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明年不會因勞動事件法實施後,取消或拒絕受理勞資爭議的調解,相較下,勞工局的調解較法院更簡便,迅速,平均由受理至完成調解約十四天,且不必負擔費用,在申請管道更多元化後,可提供勞工自行選擇。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希望家園是市長黃偉哲要實現的政見,該局也設有專業律師提供臨櫃免費諮詢服務,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