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管制上路 分階段逐年加嚴

環保局不定期稽查檢測事業單位放流水之氨氮排放濃度。(環保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有鑑於環保署將分別於113年、116年分階段加嚴管制氨氮排放,台南市環保局111年除陸續檢測169家業者氨氮排放,其中9成符合管制標準,也主動邀請專家學者輔導事業單位提出改善建議,以讓業者在努力拚經濟時也兼顧環保。

市長黃偉哲表示,河川是重要的自然資源,水體氨氮含量過高,溶氧濃度會降低,會威脅到水生動植物的生存,唯有環境永續,地球與人類發展才能夠生生不息。

台南市環保局共列管259家特定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業者,對像包括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製革業之生皮製成成品皮者、廢棄物掩埋場、發電廠等5種事業及其他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流量大於250立方公尺/日。

南市環保局舉辦氨氮加嚴法規說明會。(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除不定期稽查檢測外,同時亦篩選列管事業之放流水氨氮排放濃度可能超出113年或116年標準者,進行深度查核與輔導,包括事業前端製程減廢、廢水處理廠設施之單元設計、操作及處理成效診斷,找出廢水處理單元功能不足之處,再提供事業合宜之改善建議,協助業者從事污染改善。目前已有10家業者提出自主削減計畫。

另外,環保局111年也舉辦4場氨氮加嚴法規說明會,內容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內容及廢水氨氮處理實務,許可變更納入氨氮項目須注意事項,放流水法規標準分階段加嚴等政策。

環保局提醒,氨氮排放超標者一經查獲,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處以6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業者務必提前做好設施並妥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