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度性侵9歲妹 男重判42年8月 社會文字 by CDNS D 2022-11-16 2Views 0Comments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北部一名男子於五年前滿十八歲後,被控六度性侵、猥褻九歲的妹妹,台灣高等法院認定男子涉犯五個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判刑七年十月,再依一個強制猥褻罪判刑三年六月,合計共四十二年八月,全案定讞。全案待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