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餐會涉賄選 高雄市議員候選人鄭東元遭起訴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國民黨高雄市第二選區市議員候選人鄭東元八月間以「柯志恩與市政顧問鄭東元問政說明會」為名義席開19桌,無償招待選民進行選舉活動涉嫌賄選,遭橋頭地檢署10萬元交保,橋檢17日偵結,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鄭東元及其競選總幹事等3人,但柯志恩並未違法。另第四選區民眾黨陳姓市議員候選人,也涉嫌席開13桌宴請選區的選民,17日遭檢調搜索約談,橋檢複訊後,依違反選罷法諭知陳女30萬交保。

(記者陸瓊娟翻攝)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陳麗琇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湖內警分局偵辦國民黨高雄市第二選區市議員候選人鄭東元賄選案,調查指出今年8月26日晚間,在高雄茄萣區某海鮮餐廳訂位20桌,以召開「柯志恩與市政顧問鄭東元問政說明會」為名目,宴請選民,另邀約助選團隊、兄弟會等人與會,席開19桌,以每桌4500元免費餐點宴請選民,鄭東元並在現場掛設選舉競選布條、發放競選文宣,並逐桌拜票請選民支持,帶領選民高呼「當選」等口號,涉嫌賄選。

檢警查扣相關證據發現,鄭東元原本要找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一起辦餐會,但柯志恩的團隊告知,這會有賄選問題,鄭東元因此改以問政說明會的方式舉辦,並仍力邀柯志恩到場,但柯志恩僅在餐會舉辦前到場致詞即離去,因此並未違法。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檢察官鄭子薇、鍾葦怡、嚴維德、蔡婷潔、賴帝安、施佳宏,於1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调查處及仁武警分局及本署查專青隊偵辦高雄市第四選區議員候選人陳女違反選舉法案件,經執行搜索候選人競選總部等處所後,並傳唤被告候選人陳女、龔姓競選總幹事龔、蔡姓椿腳及選民共計21人。陳女以募款餐會為名,實則無償以每桌新台幣8000元之代價,席開13桌宴請選區內選民眾,並於席間持續進行選舉活動,顯有違反選罷法,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陳女、龔姓競選總幹事龔、蔡姓椿腳等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陳女以新台幣30萬、龔、蔡二人各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