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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小姊妹拍私密照 男求減刑遭駁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於去年五月間利用假照片假冒帥哥,於網路遊戲狼人殺搭訕認識一對就讀國小的雙胞胎姊妹,利用未成年姊妹對感情關係的好奇、懵懂心理,引誘兩姊妹拍攝私密照,女童母親發現後氣炸報警提告,陳也因涉兒少性剝削遭判刑三年六月,經陳上訴二審,合議庭認陳再犯類似案、請求和解卻不履約,駁回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利用網路遊戲灑網,尋找年齡較小的兒童玩家,搭訕後進而以臉書暱稱「黃剩男」帳號與兒童接觸,進而要求拍攝私密影像。去年八月,陳於遊戲認識一對年僅八歲的雙胞胎姊妹,於桃園住處透過臉書通訊軟體誘使雙胞胎姊姊拍攝兩人內褲、下體等私密照片,後更將影像傳給雙胞胎妹妹觀覽。
母親事後得知報警處理,南市警三分局獲報立即於同月持搜索票前往陳男住處搜索,扣得作案用手機,訊後即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將陳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陳所為嚴重影響兒童身心健全發展,造成兩姊妹蒙受難以磨滅心靈創傷與陰影,依法判處三年六月徒刑。
陳男上訴二審自陳犯後坦承、配合,已與受害人、家屬達成調解,有誠意賠償受害人損害。然而二審合議庭指出,陳涉本案於同年八月遭查辦到案,卻仍於同年八至九月間三度誘使另案未成年少年傳送私密影像供其觀覽,經高雄檢方起訴,難認犯後態度良好,駁回陳上訴,維持原判三年六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