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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男被綠了 前妻和小王判賠15萬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名男子因案入獄服刑,妻子要他好好在獄中反省改過,不離婚,一定會等他出獄,不料過了三年多,竟在獄中接獲一張「新生兒出生登記」通知,才猛然驚覺自己被綠了。他一狀告到法院請求精神賠償,法院判決妻子和小王連帶賠給獄中人夫十五萬元。
服刑中的男子說,他於二0一八年十一月間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夫妻感情和睦,婚後不到一個月,他因案被羈押,隔年一月中旬正式入監服刑,新婚妻子表示願意等他,不要離婚,讓他安心服刑。後來,二0二二年一月間,他和妻子最後還是離婚了,同年五月間,人夫在獄中接獲一張公文通知記載關於新生兒之出生登記一事,言明要辦理出生兒姓氏抽籤,一時綠雲罩頂讓他怒不可抑,決定告上法院。
法官調閱戶籍謄本及出生證明書,確認小孩在今年三月廿六日生,親生父親為前妻的外遇對象,兩人不法侵害人夫基於配偶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且情節確屬重大,請求前妻和小王連帶賠償其非財產上之損害,應予准許。由於前妻和小王皆未到庭陳述,法院依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考量,判決兩人要共同賠人夫十五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