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二十五日指出,九合一選舉投票日約有六萬五千人受確診COVID-19影響,無法投票。
王必勝二十五日在指揮中心記者會說,自本週二(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四天,共有六萬六千人確診,估計二十六日確診人數約一萬多人,整個有八萬人確診,其中有投票權占八成約六萬多人,估計六萬五千人受影響無法投票。
對於外界擔心有些人為了投票,即使確診也不通報,黑數是否特別多?王必勝表示,根據指揮中心觀察,估計這週約十萬五千人至十一萬人確診,目前看起來確診數至今和趨勢差不多,未特別減少,大家可放心。
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指出,十一月二十六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票日在即,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百九十號解釋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尚未解除隔離確診者不得外出。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竹市呂姓民眾因確診新冠肺炎,須居家隔離至二十六日選舉當天,依規定無法外出投票。為求能投票,他日前向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中選會、新竹市選委會延長他的投票時間一天,讓他能於解隔後投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二十五日裁定駁回。可抗告。
呂姓民眾於十一月二十一日確診,遭新竹市衛生局開立隔離通知單,依現行規定應隔離五天、到二十六日期滿,二十七日才能解隔外出,致使他無法行使二十六日的九合一選舉及公民複決權投票。
呂主張為合格的投票權人,但確診導致無法外出投票,決定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延長其投票時間至隔離結束後一天,讓他能投票。
行政法院指出,選舉投票日期、起止時間是中選會依職權決定的,不屬於選舉人或投票權人請求權事項,認為呂聲請「延長投票日期及起止時間」並非在爭執公法上的法律關係,與法令要件不合。
法院表示,由於無從預測呂男的病情發展、可能的醫療天數、隔離結束的時間,若依呂的聲請,恐將使投票日期延長五日以上,使選舉結果處於不確定狀態。
此外,若准予呂延後投票,將使其在已有開票結果的情況下投票,違反投票應平等、無記名的原則。且若全國各投票所均因此延遲開票,將使計票作業延宕、無法即時公開選舉結果,恐引發選舉公正性疑慮與不安,違反重大公共利益。
行政法院認為,投票在即,若准許呂的聲請,臨時變更投票時間、訂定新的程序規定,將引起選民混淆,導致選舉程序紊亂,危害全國人民選舉的重大公共利益,綜合衡量後裁定駁回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