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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義警旅遊 登車拜票涉賄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員第二選區紀姓市議員候選人涉嫌以補助清水分局義警分隊二萬元做自強活動旅遊經費,再登上遊覽車拜票,台中檢警二十三日搜索約談,將紀男和陳姓義警幹部交保,台中地檢署二十五日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火速起訴紀男和陳男,創下二天就起訴涉嫌賄選候選人紀錄。

台中地檢署指出,六十五歲紀姓市議員候選人涉嫌透過陳姓義警分隊長,以二萬元贊助義警分隊舉辦的「自強活動」,參加者多為義警或眷屬,今年八月舉辦活動時,紀男登上遊覽車拜票。中檢本月二十三日指揮警調與移民署專勤隊,搜索六地點,帶回紀男、陳男與選民四人,認定紀男與陳男涉嫌賄選重大,各以五萬、二萬元交保。

經檢察官偵辦後,認定被告紀男與陳男二人均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罪嫌明確,二日內就火速偵結,昨日依據證人證詞、相關證物,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也說,紀男身為市議員候選人,當知公職人員選舉直接反映該選區選民意志,也是選風清廉與否指標,卻為圖當選以行賄的低劣手段,且偵查期間仍飾詞狡賴,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中檢認為這是「首件對團體賄選」的起訴案。不過以無黨籍身分參選的紀姓候選人則大聲喊冤,指「檢察官要做業績」而冤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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