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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不滿前女友說壞話 傳她自慰片恐嚇「最少5萬」判4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邱男不滿前女友在外散布他「人很壞」的言論,去年間傳送前女友的自慰影片給前女友揚言「私下和解賠償,最低五萬」,女子心生畏懼提告,二審維持原判,判刑四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邱姓男子與一名女子曾是男女朋友,二人分手後,邱男聽到前女友在外散布他「人很壞」的相關言論,邱男不滿,去年九月十九日晚間,以手機傳送前女友拍攝的自慰影片給前女友,還傳訊寫到「我就公布影片給大家看」、「我就是壞、壞到骨子裡」、「還是妳要私下和解賠償妳說說看,我的要求最低五萬」等語。
邱男前女友看到後,心生畏懼,擔心如果沒有給付金錢的話,邱就會散布影片、影像給他人,即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查緝邱男到案,查扣涉案手機。
邱男辯稱,影片是前女友自行拍攝傳給他的,因前女友在外破壞名聲,所以預計要向法院提告,要索償五萬元,會不會過,要法院拚了才知道,「只是先跟她(前女友)講」。
一審認定,如果邱男辯詞屬實,只要向前女友告知意圖即可,何必再傳送私密影片,而且傳送相關影像之後,也沒有提出任何法律動作,或申請調解,認定邱男辯詞是推諉之詞,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四月,得易科,上訴二審後,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