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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平台訂閱制條款藏陷阱 北市法務局令兩大業者刪「霸王條款」

foodpanda及ubereats者已提供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規定,享有7日內解除契約權利圖片。(北市法務局提供)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美食外送已為時下年輕人喜愛使用的購買方式,北市法務局廿八日發布消費訊息指出,目前二大外送平台foodpanda及UberEats的訂閱條款皆預設自動續約扣款,且終止契約無比例退費機制,北市消保官已要求業者改善、刪除「霸王條款」,也提醒消費者,享有七日內解除契約權利,而消費者訂閱前也應確認取消訂閱的期限及方式,訂閱後注意業者有無調整訂閱方案及費用,欲解約應把握7天猶豫期取消訂閱。

foodpanda及ubereats刪除「保留修改優惠內容權利」的霸王條款圖片。(北市法務局提供)

台北市消保官表示,foodpanda及ubereats推出訂閱制以來,持續衍生「取消訂閱無法退費」及「自動續約扣款」等爭議,經檢視foodpanda及ubereats訂閱制條款發現,兩家業者皆約定「訂閱一律無法退費」及「保留業者在訂閱期間修改優惠內容之權利」等限制或剝奪消費者權益的條款。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消保官已於日前發函促請業者改善,現兩家業者已提供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的規定,享有七日內解除契約權利,並刪除「保留修改優惠內容權利」之霸王條款。

消保官同時指出,兩家業者的訂閱模式皆預設為自動續約且扣款前無通知機制,提醒消費者留意續訂扣款日期,定時查看業者有無調整訂閱方案或費用以便即時取消訂閱;此外,兩家業者對於訂閱超過七日或已使用訂閱優惠的消費者,皆未提供終止契約時依比例退費的選項,建議消費者訂閱前評估是否符合自身需求,訂閱後七日內未使用優惠內容,如欲解約可把握七日猶豫期取消訂閱。

消保官同時呼籲外送平台業者,於推行訂閱制商務模式時,應清楚標示自動續約條款,並於調整價格或變更契約內容時,取得消費者明確同意,在法規尚未訂定前,從消費者的立場出發,提供更友善的退費機制及服務措施,建立與訂閱制用戶間的信賴關係,構築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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