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航港局將於12月2日(本週五)上午邀集各航運公協會召開說明會「新登船管理規定」內容,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公會呼籲希簡政便民,登輪回歸疫前的方式。
航港局原訂111年12月1日實施之「新登船管理規定」內容,經船代業各公會反映部分內容增添業者不便與困擾,乃暫緩實施。但本次航港局發出開會通知並未附上新的修正內容,主辦業務組稱屆時會聽聽各界的意見,並針對船代公會所提之意見作出回應。不過當各公會看到開會通知的議程時,都嚇了一跳!原來登輪管制的主軸已由「防疫」轉為「船舶及港口保全」的目的,此與業者「完全解封」的期盼有極大的落差。
全國船代會指出,「港埠登船作業管理防疫規定」的訂定是起因於防疫,當政府宣布逐步解封後,自應相對配合回歸到疫前的方式。各公會指出12月2日的會議,由議程的背景說明觀之,可知該會議並非是要「放寬登輪既有的限制」,主要是要進一步推出登輪人員管理的「加強版」措施。會議議程的背景說明提到「強化登船人員登離船資訊化」的實施是基於『提高關鍵基礎防護能力,掌握人員登、離船動態之必要,強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韌性,維護港區安全』等考量,綜整之即為「船舶及港口保全」的考量,惟我業者指出現行ISPS的措施,不就是具備「船舶及港口保全」的功能嗎,我國港口何須獨樹一幟另訂與國際公約不同的新規範。
「登船管理」既是當初「港埠登船作業管理防疫規定」之一環,當隨防疫之解封而開放。若要考量本議程為強化登輪人員管理的幾個考量,已是另一個議題,主管機關應該另行審慎研議其可行性,並檢視是否與國際公約有競合的問題,實無需寄生於防疫規定之中。而且其所草擬之「登船人員登、離船申報」極其繁雜瑣碎,不符實際作業方式,看不出其必要性。否則徒增登輪人員的許多不便及困擾。因此,船代業者呼籲主管機關「簡政便民」,將登輪回歸疫前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