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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偷拍5人受害案 老闆判緩刑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健身房負責人陳作彤,三年多前在更衣室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女顧客,連女藝人劉雨柔也是受害者。一審認定陳男三次犯案、五人受害,依三個妨害秘密罪判刑一年二月。台灣高等法院審酌陳男已與被害人和解、賠償,二十九日改判八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
陳男被控於民國一0八年十二月至一0九年三月間,在其經營的「Tick-Tock Studio」健身房淋浴間更衣室內,安裝外觀為充電器插頭的針孔攝影機,偷拍更衣的女顧客,三、四個月間,至少五人受害。
劉雨柔前年三月前往練拳後,更衣時發現牆上有個手機插頭充電器,靠近細看發現竟然有針孔攝影機,立刻報警。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不認罪,辦稱自己也是被害人,並不知情。法官勘驗針孔錄得畫面,發現針孔攝影機可透過手機無線操控,陳男曾一面滑手機、眼睛望向鏡頭,認定針孔攝影機是他架設,不採信其辯詞。
北院認為,陳男身為健身房負責人,未提供安心的使用環境,偷拍多名被害人,還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三次偷拍行為各判刑八月,合併應執行刑一年二月。
高院審酌陳男於上訴期間,已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將其撤銷改判八月,得易科罰金,且緩刑三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