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聖權∕鹽水報導
台南市鹽水區頭港莊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兩千元向選民買票,被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對於莊姓里長候選人是否會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庄頭內民眾議論紛紛。
莊姓里長候選人被檢舉於十至十一月間,以交付現金方式向謝姓里民等四人買票,經檢察官十一月廿四日指揮警調人員持搜索票前往其住處搜索,查扣賄款八千元,並傳喚十餘名選民釐清案情,部分選民坦承拿錢,繳回賄選金額五千餘元。莊直到投票日才出來投案,廿六日晚開票結果,莊獲得五百卅五票,現任里長張碩晉獲四百九十五票,莊贏了四十票當選里長。
市府相關單位指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當選人如果有賄賂選民行為,足以認為有影響選舉結果疑慮,那麼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的候選人,是可以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天內,把當選人作為被告,而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