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傳浦遺孀索沒收款 聲請釋憲遭法庭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軍火商汪傳浦(已歿)三十年前仲介國防部向法國湯姆笙公司採購六艘拉法葉艦,違法從中收取高額佣金,檢方聲請凍結汪家妻兒九點六億元美金,並依沒收新制,由法院單獨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九點六億元美金。汪妻及其子女四人不服,跨海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認為汪家未提出驗證後的文件,十一月三十日駁回其釋憲聲請。

汪傳浦家人透過交叉持股、成立公司等方式規避金流追查,汪的兒子與其三間海外公司部分資金來源,被檢方認定與拉法葉案有關,聲請凍結與沒收。汪兒與三公司質疑沒收新制侵害財產權,今年六月七日向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指出,汪兒已出境台灣,三間公司營業處所也在國外,依照規定委任訴訟代理人的委任書文件,均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才能認為已經合法代理。

憲法法庭曾於八月十一日、十月四日二度通知其律師,提供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的設立登記文件及相關中文譯本到庭,但均未見回覆。

憲法法庭指出,汪兒雖於十一月一日具狀陳報補正裁定命補正事項第一點,但仍無法證明是經政府機關確認的公證人處親筆簽名,委任書難認合法。

憲法法庭認為,汪兒等三間公司聲請釋憲未依規定辦理,不符合憲法訴訟法的受理要件,已於十一月三十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