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柴油車貨物稅 擬減徵至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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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今年底到期,行政院會一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延長購買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措施四年,至二0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輛車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四十萬元,四年可望汰換近四萬輛老舊柴油車。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為改善空氣品質,持續鼓勵老舊大型柴油車車主汰舊換新,本次修正延長優惠措施四年,至二0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有助節能減碳、降低空汙,朝淨零排放目標邁進。

為加速報廢老舊大型柴油車,提高車主汰舊換新意願,以改善空氣品質,現行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規定,自二0一七年八月十八日起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報廢一期至三期之各種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大型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四十萬元。

惟經環保署估計,截至今年十二月底,仍約有七萬八千輛一期至三期之老舊大型柴油車未汰換,財政部才會提出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延長購買新大型車減徵貨物稅優惠措施至二0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行政院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