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義大利籍商人跨海興訟與空姐爭取八歲女兒親權案,原本最高法院裁定空姐須將女兒交付給義男,經空姐聲請釋憲後,最高法院日前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重新審酌後,二日裁定在親權本訴確定前,女童應透過視訊與父親會面,且寒暑假赴義大利與父親一起生活。
義國男子於民國九十六年間因公來台,認識空姐並交往,兩人一0三年未婚生下一女。一0六年底,義男以探望祖母為由,帶女兒回義大利與家族團聚二十天。義男不僅提前九天帶女童出國,且歸期一延再延,成為雙方興訟引爆點。
北院受理兩人改定親權訴訟,並做出暫時處分,裁定親權結果出爐前,空姐應將女兒交付給義男回到義大利。詹女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義男向台中地院聲請執行交付子女,原訂今年三月十四日為最後期限,女童在最後期限前寫信給蔡總統與法官「求救」,表示「我想留在台灣」,引發社會關注。
法院執行官與義男五月十四日到女童台中就讀學校執行交付,但女童不願離開、校方也拒絕交付。空姐十七日除聲請宣告該裁定違憲,也聲請暫停執行,讓女兒居留在台灣。
憲法法庭十八日緊急裁准停止執行,並發回最高法院重新裁定。最高法院認應審酌女童的最佳利益等,廢棄原裁定,發回由北院更裁。
北院更一審二日裁定指出,親權本訴確定前,女童可暫留在台灣,並以視訊方式與父親會面,父親可於寒、暑假期間帶女童返回義國各十天、三十天。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