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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60天補選 中選會:2014年僅43天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針對有媒體指北市第三選區立委補選期程僅六十天,創歷年最短紀錄。中選會四日表示,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立委出缺、二0一五年二月七日補選投票,辦理期間四十三天,報導內容明顯與選務辦理實際經驗不符。
中選會表示,以二0一四年為例,第八屆立委苗栗第二選區、南投第二選區、屏東第三選區缺額補選,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缺,二0一五年二月七日投票,辦理期間僅四十三天;長則如以二00八年為例,辦理期間八十六天。
中選會說,這次台北市立委第三選區立委補選投票日期,已多次說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區域選出的立法委員在就職後因辭職出缺時,應從辭職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一年時,不予補選。
中選會指出,立法院會期將在二月一日開議,為使該選舉區具有立法委員以表達其民意,保障其參政權利,但一月七日(星期六)是補行上班日,各學校行事曆已排定該日為上課日;一月十三日到十五日是一一二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考試日期,考量避免影響大學學測進行及考生家長行使投票權因素。
中選會說,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九日是農曆春節期間,因此擇訂一月八日(星期日)辦理立委補選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