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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前科男出獄憋不住 找傳播妹強壓性侵上訴仍判5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王姓男子曾賣毒品入監服刑,去年間才出獄後二天,找來二名傳播妹與朋友同歡,但王藉機以體格優勢,強壓女子性侵得逞,台中高分院二審駁回上訴,仍判五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曾販售三級毒品遭判刑入監,去年八月十三日才服刑期滿出獄,隔二天後,他找來多名朋友,在綽號「澤哥」的租屋處慶祝喝酒,還找來二名傳播妹同歡。
王男與其中一名女子上該處七樓抽菸,抽菸時趁機亂摸女子身體、欲親吻女子,更表示欲跟女子發生性關係,不過女子拒絕,王男不顧女子意願,以體格優勢,強拉女子到沙發上後,撫摸女子胸部。
女子掙脫轉身跑到電梯要下樓,王男也進電梯,女子出電梯改走樓梯,王男則將女子拉進電梯後,按往民宅三樓,接著強拉女子進房間後,將女子壓在床上性侵,女子持續反抗,但仍被王男性侵得逞。
事後女子向經紀人跟同事告知後,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提告,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一審審理時,王男矢口否認涉案,辯稱女子沒有同意或反對的言語或行為,「很配合」,還說女子還問他「是不是真心的」等語,不過不被法官採信,認為根據被害人及證人證詞,以及相關的醫院診斷證明、對話紀錄截圖等證據,認定犯行明確,判刑五年。
王男不服上訴,認為量刑過重,不過二審仍採相同認定,且王男也沒有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仍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