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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性侵少年 受害達22人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道警察局第九公路大隊鄭姓員警,今年十月初將一名少年帶至公廁內性侵得逞,檢警搜索時在其電腦內發現許多少年遭猥褻的影像,台北地檢署上月首波偵結,依九案加重強制性交、兒少性剝削等罪嫌將鄭男起訴,後續查出十三名少年遭性侵,八日再將鄭男追加起訴。全案共二十二人受害。
調查指出,鄭男(二十七歲)利用網路交友認識年僅十五歲的未成年少年,雙方交談甚歡,九月三日相約在台北市見面,結果鄭男卻將少年帶至公廁內性侵得逞。
少年返家後因情緒異常,經家屬追問才得知少年遭性侵,父母向轄區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報案,警方九月十二日拘提鄭男,並搜索其住家。鄭男承認有與少年發生性關係,但表示雙方合意。
警方訊後依兒少性剝削等罪嫌將他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勘驗鄭男電腦,認為他除性侵本案少案,另還涉嫌性侵其他八名少年,九月三日將鄭男起訴。
檢警清查確認查扣電腦中的被害人影像,後續查出另有十三名少年受害,八日再將鄭男追加起訴。檢方兩波起訴中,合計共二十二名少年受害。
鄭男傳出性侵少年案後,國道公路警察局今年九月十三日已召開考績委員會議,決議將鄭員記兩大過免職,局長楊春鈞則報請警政署自請處分,第九公路警察大隊大隊長記小過,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