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附財力證明 泰簽新制惹怨 延明年3月實施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原訂十一月三十日起實施台灣人赴泰國電子簽證新制,要求申請泰簽必須提供財力證明影本,引發民眾與旅遊業者不滿。辦事處五日發出公告表示,為了讓申請者有充分準備時間,新制將延後至明年三月起實施。
 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蕭博仁表示,國內一年將近七十萬人前往泰國,平均每個月約五萬多人,每天一、兩千人送件,泰國簽證推出新制,預料會出現很多問題。
 蕭博仁說,我國給泰國免簽,泰國卻要求我國人去玩要附財力證明,尤其泰國收件不退費,重新補照片就要補繳一次錢,屆時是旅客要付錢還是代辦的旅行社要付錢?問題都蠻大的。如果是這樣子,可能會呼籲旅客暫時不要去泰國。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表示,將於九日起暫時恢復原本的申請方式。為讓申請者有充分準備的時間與熟悉作業系統,將於二0二0年三月一日起開始實施泰國簽證線上申請作業。
 辦事處指出,為配合這項調整,辦事處於五日零時一分暫時關閉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已於線上系統申請者,可繼續按照一般流程完成作業。六日辦事處僅受理完成線上申辦的案件。
 此外,辦事處表示,在線上申請系統重新使用前,將邀請各家與辦事處登記作為簽證代理的旅行社進行培訓作業;之後僅允許培訓合格者作為簽證業務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