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SBL台啤籃球隊員周伯勳被控涉性侵女子,檢方兩度不起訴處分。周的前未婚妻提告周男簽訂協議書解除婚約,卻未履約給付款項。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判決周男應給付二百三十八萬四千元。
周伯勳遭指控去年二月間參加一場在台北市的KTV舉辦的派對,期間涉嫌與一女子在KTV陽台發生性關係,女方事後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指控遭周「撿屍」性侵。
北檢偵辦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周伯勳違反女子意願,將案件不起訴處分。女子提出再議,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行偵查。檢察官仍認為無證據證明周伯勳違反女子意願發生性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周伯勳原未婚妻提告主張,雙方去年九月簽訂協議書解除婚約,並約定周男應給付三百二十萬元,但周男僅付二十五萬元就未再付款,要求周男履行協議。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宣判,扣除已給付的二十五萬元及聘金、喜餅費用後,周伯勳應給付前未婚妻二百三十八萬四千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