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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醫療決定」 自己的醫療自己決定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台大分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張哲瑞醫師、鄭雅文護理師日前透過線上直播,為民眾介紹《病主法》內容,以及說明如何為自己「預立醫療決定」,讓生命最後一哩路的每個選擇,都能符合自己的心意,相關內容於醫院官方網站、粉絲專頁可觀看相關資訊。
張哲瑞醫師表示,在直播宣導過程中,發現民眾容易將《病主法》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混淆,不理解已經簽署過不急救同意書,為何還要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事實上,兩部法令所保障的對象及醫療權利並不相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保障「末期病人」拒絕維生醫療的權利,不急救同意書可由病人或其家人簽署;但《病主法》保障對象除了末期病人,還包含「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政府公告特定疾病」者,而且「預立醫療決定書」不僅可以決定本人在前述五款臨床條件下的「維持生命治療」意願,還有「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選擇,更重要的是「預立醫療決定書」只能由本人在意識清醒時簽署,親友皆不得代為簽署或更改決定。所以如果只有簽署不急救同意書,病人所能行使的醫療權利,以及適用情境將有所限制。
諮商團隊的呂雅珊社工師說,如果我們都能預先為自己立下重要的決定,摯愛親人才不會陷入不知如何是好的困境。
台灣擁有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醫療選擇權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新竹台大分院於一0八年起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至今諮商超過三百人,民眾在二親等家人陪同下,與醫療人員進行自費「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即可為自己選擇在五款特定臨床條件下的醫療決定,對於經濟弱勢或特定疾病病人,新竹台大分院也提供諮商費用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