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學甲八十八槍槍擊案讓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之前所涉學甲爐碴案再度引起關注。南檢經三年偵辦,今年十月偵結,發現他所經營的明祥馨公司違法填埋爐碴獲取不法利益,不法所得超過廿一億,十二月初完成查扣郭等被告財產,十二日依違反廢清法等罪嫌起訴郭再欽等八人及明祥馨、超翔科技兩家公司法人。
學甲爐碴案經南檢分案重啟調查,經三年多調查,今年全案偵結,針對明祥馨公司負責人郭再欽等八人及公司法人等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提供土地填埋廢棄物、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法人刑罰、申報不實及刑法竊占罪、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一0四年八月間明祥馨公司涉違法填埋電弧爐事業廢棄物爐碴,遭嘉義檢調查辦,當時認定郭再欽所填爐碴為再利用後產品、並非廢棄物,未涉刑事違法故處分不起訴。直至一0八年,里長檢舉要求重新檢舉該案未調查農地、學甲工業區土地及國有地等,要求重啟調查,南檢挖驗證實有填埋電弧爐爐碴。
檢方重啟調查並全面調取比對分析資料,發現涉後壁區爐碴案的超翔科技公司於九十八年間因八八水災導致爐碴溢流,該公司無法繼續經營,負責人賴榮添與魏姓金主找上明祥馨公司,經負責人郭再欽同意,將爐碴篩分場移轉至明祥馨廠房並以郭名義繼續經營,郭再欽事後也入股爐碴事業,股份由賴、魏、郭三人均分。
檢方調查發現,三人明知電弧爐爐碴不能填埋於農地,卻貪圖厚利,郭再欽利用擔任學甲農會理事之便,取得農地並僱用人員將從鋼鐵廠取得的爐碴運至農地掩埋,除收取鋼鐵公司清除費用,為方便去化大量爐碴購買工廠土地或占用國有地填埋爐碴,並虛報爐石再利用產品去向掩飾非法犯行。
今年十月全案偵結,南檢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申報不實、竊占罪等罪嫌對郭再欽提起公訴,超翔科技公司負責人賴容添也被依違反廢清法等罪起訴,法院十一月裁准為對郭等人之不法利得聲請保全扣押,十二月已查扣被告等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