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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社工業區降編拖延 監委:經濟部與高市應履行承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十八日表示,經濟部承諾大社石化工業區應與中油五輕廠一併遷移,高雄大社鄉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決議將大社工業區降編為乙種工業區的承諾,應積極與高雄市政府發展具體計畫及配套措施,行政院應予正視,督促所屬負起履行實現政府承諾的責任,並兼顧經濟永續發展、居民健康安全及勞工就業權益,以維政府施政誠信。
田秋堇、林盛豐指出,大社環境守護聯盟向監察院陳訴,大社工業區在一九九三年四月發生嚴重廢氣外洩事件,經濟部與地方政府召開協調會,並獲「大社工業區內各廠應配合中油高雄煉油總廠五輕遷廠計畫一併遷移」的結論。
大社環境守護聯盟陳訴指出,八十七年十一月高雄縣政府公告發布實施「變更大社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中附帶條件規定,特種工業區內的廠商應於一0七年前遷廠,並依法定程序將大社工業區從特種工業區變更為乙種工業區。但政府至今仍未依承諾辦理變更事宜。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日前通過田秋堇、林盛豐所提調查報告詢問會議時,高雄市政府表示,變更為乙種工業區不會發生數千員工失業、供應鏈斷鏈及防治污染設備無法更新問題。
時任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向監委陳述,如果大社工業區變更為乙種工業區,廠商只能就污染改善進行設備更新,無法對製程或產能進行優化,廠商將逐漸失去競爭力,最後還是要被迫關廠造成勞工失業,甚至造成供應鏈斷鏈風險。
監委指出,雖經政黨輪替,但民眾相信的是政府的承諾,如果未能履行承諾,恐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此案拖近三十年,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溝通未果,不但民眾對政府喪失信任、高雄都市轉型受阻,廠商無法進行轉型,已形成多輸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