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教育部十八日召開私校退場審議會,確認花蓮縣國光商工、台南市華濟永安高中、雲林縣益新工商、屏東縣志成商工、嘉義市大同高商、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等六校法人解散,將辦理清算。其中,國光商工、大同高商、益新工商曾試圖改辦,轉型為藝術或社會福利基金會,但被教育部駁回,剩餘財產將歸公。
國教署長彭富源表示,這六校在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停辦學校,且期限屆滿未能恢復辦理或改辦,依規定將法人解散;解散後,剩餘財產必須「歸公」,也就是須捐給退場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或歸屬於所在地的縣市政府。通過解散的六校都已停辦多年,早在二0一九年前就已沒有學生或教師。
彭富源舉例,志成商工已停招二十餘年,校舍閒置,一度還成為電影《返校》的拍攝地點。另外,益新工商最後一次完成決算是在民國八十年代,太過久遠,退審會難以確認學校財產現狀。
國光商工曾想改辦文化藝術基金會,教育部認為此基金會是地方性質,且設定門檻僅二百萬元,低於學校剩餘資產,有浪費可能性,因而駁回;大同高商想改辦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但教育部判斷與學校資產「不相稱」;益新工商停辦年代久遠,難以確認財產現況,無法達到改辦申請審查的財務資料要求。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希望對有意轉型、改辦的私校,應盡力協助輔導,審核標準也應提前明示,避免應主觀成見而過度嚴格限制私校改辦的機會。他表示,政府因有防弊疑慮,放棄私校改辦興利,反而有損公益,將是社會的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