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男稱為保護母親才犯案非預謀 求輕判遭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符冠群不滿老父親多次騷擾母親,被控以枕頭悶死父親,分屍後再丟棄在永和的溝渠內。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毀損遺棄屍體罪判刑十九年,台灣高等法院認同原判,二十一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符男(五十五歲)的父母離婚三十年,由他長期負責照顧母親,父親則住在療養院,雖與父親疏遠,仍會抽空去探視父親,並於去年十一月,把父親接回永和住家同住。
相處一段時日後,符男認為父親的照顧需求過高,且不滿父親多次騷擾母親,同年月二十八日持枕頭悶死父親,再藏屍在住家的頂樓加蓋。他因擔心入獄無人照顧母親,決定棄屍。
去年十二月六日,他肢解屍體後放入行李箱,次天凌晨二時許再拖行李箱走到永和水源橋上,把行李箱連同屍體、工具丟到圳溝內。後來有民眾發現異物,經勘察後報警處理。
符男表示,只是想保護母親才會犯案,不是預謀,希望法院輕判,讓他能照顧母親。
一審新北地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符男判刑十六年、依毀損遺棄屍體判刑三年六月,應執行十九年。高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