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改局女主管遭擄拍裸照 2審判賠300萬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華盛營建公司蘇姓女特助不滿公司承包台中鐵路高架化工程延宕遭開罰,七年前找人擄走鐵改局一名女主管強拍裸照,經被害人提出民事求償,台中高分院二審判賠三百萬元,可上訴。

中工處一名女主管主張分階段開罰,引起承包的華盛營建工程公司特助蘇姓女子不滿,一0四年四月間蘇女找人擄走女主管拍裸照恐嚇,全案經被害人提告後,蘇女被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判處二年六月定讞。

被害女主管再向蘇女及華盛公司,提出民事告訴求償一千萬元,台中地院一審審理後,認定應賠償被害人六百萬元,其中蘇女與公司應負百分之四十的賠償責任,判決應賠償二百四十萬元。

全案經被害人及蘇女與華盛公司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審酌,蘇女的犯行明確,應提高賠償責任至百分之五十,因此應再給付六十萬元,總計判賠三百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