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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林百里妻 名媛朱立安判12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自稱為證券公司董事的女子朱立安與同夥,涉嫌對十多人違法推銷境外基金,詐騙金額高達三點七億元,其中被害人包括廣達集團創辦人林百里的妻子,受騙約五千萬元。台北地院二十九日依違反銀行法將朱女判刑十二年、偽造私文書罪判刑四月、可易科罰金。
一0三年九月間,朱立安透過朋友認識林百里妻子,隨即刻意親近、成為閨密,再伺機宣稱,所賣的AXIS基金收益穩定,投資標的是房地產租金,幾乎沒風險,三年期滿可全數贖回。
朱女表示,該基金年息高達百分之八點四,每半年就配息百分之四點二;並邀林妻到香港中環參觀華亞證券辦公室,出示董事名片取信她。林妻誤信,一0三年底匯款四百二十萬人民幣向華亞證券申購基金。
一0四年八、九月間,AXIS基金出現問題,導致華亞證券不願再擔任基金管理人,朱女也因財務狀況不佳急需財源,向林妻誆稱華亞營運狀況不佳,高階業務員有意另外成立公司代理AXIS基金,說服林妻加碼投資一百萬美金。
此外,朱女與黃彥中、鄭秀英另於一0二年至一0九年間,以相同方式向十餘人銷售基金,吸金一點一億元台幣。
法院審理後,依違反銀行法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將朱女判刑十二年、偽造私文書罪判刑四月、可易科罰金。共犯黃男、鄭女也依違反銀行法判刑五年六月、二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