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破獲網路挖礦竊電集團 1男羈押4嫌交保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焦姓男子等7人近幾年來在北部地區民宅,代客裝設微型基地台、架設挖礦機,涉嫌破壞台電電表,致台電無法正確計量,竊電逾284萬度,損失逾1700萬元。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發動搜索、約談7人到案,訊後將焦等男三人聲押。士林地院審理後裁定涂男羈押禁見,焦男、黃男各以20萬、25萬元交保。

檢警追查發現,焦姓男子(37歲)等7人以經營微型機地台為業,先與電信業者簽約,在台北、新北、桃園、新竹等地,以自有房屋或承租房屋,代客設置微型基地台及架設「挖礦機」等電腦設備。

焦男以每次25000元至50000元不等金額,委託具有水電專業的涂男破壞民宅電表,使台電公司的電表無法正確計算用電量,以此竊取高額電能,部分竊電行為甚至長達數年之久。

檢警統計,焦男等人多年來總計竊得電能逾284萬度,使台電公司受有逾1700百萬元損失。

承辦檢察官去年12月依加重竊盜罪嫌,指揮警政署電信偵查大隊及台北市、新北市警方破獲北部地區竊電集團,同月7、11、14、20日,先後搜索43處所,查扣改造電表46個、挖礦機等設備,分別拘提、通知焦姓主嫌等人到案。

檢方複訊後,將蔡、田二人請回、限制住居,黃女、林男各以5萬元、10萬元交保;焦、黃、涂等3人因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士林地院審理後,裁定將涂男羈押禁見,焦男20萬交保、黃男25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