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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預告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第三條、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六條草案。本次主要是為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9082號文件之使用者付費原則,並參考日本成田機場、韓國仁川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等鄰近標竿機場向轉機過境乘客收取機場設施使用費之模式,以及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爰修正本標準第三條、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明定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之收費對象、費率、收費繳納方法、代收作業方式等。

其修正要點如下:增列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之收費項目。新增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之收費對象、金額、計收方式等。明定新增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相關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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