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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勤加發獎金 工會籲對等協商

春節前加發激勵獎金每人4萬元 春節到班有賞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長榮航勤員工日前提出四點訴求,且不排除春節再度依法休假。長榮航勤七日宣布,農曆春節前將再發放獎勵金每人四萬元,且新增春節員工出勤獎勵等。

長榮航勤員工不滿年終獎金只有一個月,遠低於集團長榮海運四十五個月、長榮航空三個月,部分員工自發性發起元旦依法休假不出勤。

根據交通部民航局統計,長榮航勤COVID-19疫情前員工二千四百九十人,目前一千八百九十人,元旦上午原本安排三百二十七名人力,但九十七人臨時請假;午班安排二百九十一名人力,五十四人臨時請假,導致長榮航班無法正常運作。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日前提出四點訴求,包含請長榮航空公平照顧集團員工,發放長榮航勤員工年終獎金比照母公司三個月;請長榮航勤善待在職員工,春節期間出勤薪資應優於外包派遣每天新台幣二千四百元;長榮航空應提高經常性薪資,才能留住人才;長榮航勤補足人力、拒絕過勞,廢除假期禁止特休違法規定。

長榮航勤則在七日表示,為體恤員工整年度的辛勞,決議在過年前再發放激勵獎金每人新台幣四萬元,回應員工對公司的貢獻,並於原先規劃發放的春節紅包之外,再提供春節連假期間出勤獎勵,以表達對員工在連假期間出勤感謝。

對於近期外界關注長榮航勤的年終發放,長榮航勤說明,去年前三季虧損九千九百三十八萬元,至第四季營收略為提高,全年才有了獲利,公司決議撥付一個月的年終獎金,期待在兼顧公司永續經營的情況下,也能慰勞全體員工全年度工作的辛勞。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回應,長榮航勤公司終於在一個禮拜後提出前進方案,加發激勵金拉近和母公司年終獎金的落差、提高春節期間的加班費等,然更盼政府和社會大眾可以看到長榮航勤還有很多問題要解決,這仰賴正常的勞資協商管道。

工會呼籲,長榮集團應正視長期問題,並看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將工會還給基層勞工,開啟正常而且對等的協商管道,聽到員工的心聲,解決勞動條件惡劣的長期問題。

此外,主管機關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更應負起責任,要求長榮航勤企業工會在內的所有長榮集團子公司工會,盡速依法開放基層員工加入,不能有妨礙、拒絕甚至打壓員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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