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選案,向台南地院聲押議員李文俊與黃麗招,台南地院八日裁定黃麗招收押禁見,李文俊因法官認為證據不足當庭釋放。南檢將提抗告。
台南地院指出,黃麗招雖否認違反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而根據現有事證足認其於南市正副議長選舉中,涉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罪嫌疑重大;黃供詞與證人及同案被告均有歧異,且共犯利害關係一致而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有事實足認黃有串證、滅證之虞,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李文俊部分尚無法認定其有共同行求賄賂他人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不符羈押條件,當庭釋放請回。李文俊獲釋後在律師陪同下,從台南地院其他通道離開,並未經過一般辦理交保地點的側門,沒有接受媒體訪問。
檢方表示,將在收到裁定書後針對李文俊部分提出抗告。
前議長郭信良一0九年任內決議,南巿太陽光電自治條例通過嚴格禁止審查台六十一線以西任何太陽能板設置之申請。由於該決議牽涉光電產業龐大利益,是否因此導致黑金介入議長選舉,引起民眾關注。
檢調三日大舉調查邱莉莉、林志展在內等六名議員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等五名相關人員。目前全案十一名被告中,繼郭再欽、林士傑、李文俊友人黃怡萍三人遭羈押後,黃麗招也成為本案首位遭羈押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