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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最後期限! 市府籲申請納管業者期限前提送改善計畫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今年三月十九日是未登記工廠提出改善計畫的最後期限,市府經發局呼籲已申請納管的業者,必須在期限前提送改善計畫,計畫內容包括消防、環保、水保及廢(汙)水處理及排放等改善措施,如逾期未提出將駁回納管申請,且納管輔導金依法不予退回。
經發局說,市府積極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截至去年底,已核准一千六百四十四家既有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納管核准率百分之六十五點三;特定工廠則是已核准七百九十七家、核准率達百分之九十五點三三。
未登記工廠轉型合法需經歷四階段,包括申請納管、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實質改善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申請用地變更,最終取得合法一般工廠登記;工廠改善計畫申請即將在三月十九日截止,提醒業者把握期限盡早完成改善以期取得合法化經營。
經發局長林榮川說,工廠提送的改善計畫,主要是輔導業者針對工廠範圍進行環保、消防、建築結構、排水等與環境改善相關規劃檢討;其中;有關建築物配置平面圖、建築物面積計算表、建築物結構安全證明及消防圖等,必須由專業技師、建築師或消防設備師簽證;土地非自有者,應檢附所有權人同意書或租賃契約,並依改善計畫承諾事項,在一定期限內完成施設,業者如有任何問題可洽詢該局工商行政科,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另外,針對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低汙染既有未登記工廠,亦務必在今年三月十九日前提出轉型為經濟部公告十九項農業相關行業別、或遷廠、關廠計畫及附申請切結書;其中,提出轉型者請一併提出特定工廠改善計畫,該局將依據業者廠房及建築物面積、僱用員工人數、現行汙染防治設備及環保違規紀錄等,核定輔導期限二至四年,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展延期限合計不得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