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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年節應景食品查核抽驗皆符合規定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為保障民眾春節飲食安全,自去年十二月起啟動年節應景食品標示查核及抽驗,針對人氣網紅供應年菜或外帶年菜的餐飲業、應景年節食品伴手禮製造業、傳統市場等販售場所抽驗生鮮蔬果、香腸、魷魚絲、開心果、麻荖等相關應景年貨食品,檢測農藥殘留、動物用藥殘留、食品添加物及衛生標準等項目,總計查核販賣場所午十二家次的食品標示及抽驗七十件年節食品檢驗二百零一項次,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花蓮縣衛生局長朱家祥表示,農曆年節是國人重要團聚圍爐或購買伴手禮拜訪親友的重要節日,為維護民眾年節期間食的安心,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重視作業場所環境、製程及工作人員衛生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衛生局也會查核食品登錄情形、標示正確性及定型化契約等項目,確保業者製作之產品及供餐衛生安全。
朱家祥指出,購買年節應景食品時要辨明標示資訊及新鮮度,如果是購買散裝食品,掌握「看與聞」要點,不選外觀異常、外表破損、內容物外漏,亦不選具有刺鼻、酸臭、腐敗味或芳香氣味強烈的食品;另如購買完整密封包裝乾貨食品,選購前應詳細閱讀標示,瞭解產品內容物及效期等。年節不失禮,安心食用又安全。他也提醒業者,應控管進貨產品品質,落實自主管理,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