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十一日正式公告汰舊汽車換電動車方案,預計實施至明年底;根據提供的最低獎勵及補助計算,民眾汰換十年以上的舊車購買電動車,至少可獲得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環保署公告「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汙染物減量補助辦法」及「老舊汽車汰舊換新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若民眾淘汰舊車換購電動車輛或低碳排車輛後,將其減量效益歸屬給環保署,依減空汙、減碳項目及換新車種不同,可獲得不同金額補助,實施日期自今年一月一日起至明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根據原訂草案內容,老舊車輛是指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廠的燃油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前出廠的柴油大客車、大貨車。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十一日表示,該草案經過研商後,為避免民眾或車商混淆,因此正式公告的版本統一時間為申請日往回推,滿十年的老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