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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士賴帳槍擊錢莊老闆 判13年4月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中士吳俊逸,向地下錢莊借款二十萬元,因連本帶利滾成三百萬還不清,喝酒壯膽後,朝鄭姓錢莊業者的頭部連開兩槍,所幸救回一命。台北地院十二日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將吳男判刑十三年四月。

吳男因缺錢花用向錢莊借款二十萬元,期間雖持續還款,但債務卻越滾越大,陸續還債累積達三百多萬元,卻仍然無法清償債務,為此心生不滿。

民國一一一年四月二十日晚間,吳男邀約錢莊業者談判,與鄭姓業者相約在台北市和平東路巷內見面。因談判債務破裂,吳男持槍朝鄭男頭部開兩槍後,再駕駛鄭男座車把鄭男載至福和橋下堤外停車場,把他棄置於車上。

吳男犯案後逃往新北市烏來山區,原本打算在新店溪畔喝醉尋短,卻下不了手,最後醉倒在河邊,遭循線而來的警方發現,逮捕偵辦。

據了解,頭部中槍的鄭男雖大難不死,已經出院,但腦部受創,對於槍擊案經過已失去記憶。

台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未遂等罪將吳男起訴,另認為吳男的邱姓友人,協助丟棄兇槍與手機,並開車載吳男離開,也依湮滅刑事證據罪嫌起訴。

北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將吳男判刑十三年四月、併科罰金九萬元。協助丟槍與手機的邱男,則依湮滅罪判刑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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