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檢警涉足招待所等不當場所案件,台灣高檢署昨公布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高檢署檢察官)、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兩度赴「八八會館」、「睿森銀樓」私人招待所飲宴,移請檢評會個案評鑑。
另檢察官楊雅婷、黃冠傑,受邀前往「睿森銀樓」私人招待所,則移由台中、新北地檢署依法官法處理。
高檢署指出,黃錦秋率同仁前往招待所無償接受私人招待,甚至以LINE語音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有至八八會館,意圖卸責、情節重大,王涂芝因配合調查、情節較輕微,均依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分別由高檢署及新北檢移送檢評會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