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士檢偵辦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的樁腳涉嫌賄選案,去年逕行搜索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的書房遭士院撤銷。案經抗告,高院認為原裁定有再審酌的必要,日前發回士院更裁。
士林地檢署偵辦林杏兒的曾姓樁腳涉嫌賄選案,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指揮台北市調處持搜索票兵分多路搜索;執行完畢後另向法院陳報,蕭景田位於台北市的書房不在原本搜索票範圍內,因情況急迫,已採逕行搜索方式搜索完畢。
對此,士林地院認為,檢方陳報的資料不足,無從認定此次逕行搜索是否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無法准許,裁定撤銷此次逕行搜索。
案經士檢抗告,主張調查局當天持搜索票實施搜索時,蕭景田的妻子表示丈夫在台北市另有書房,辦案人員考量來不及聲請搜索票;且蕭景田當時翻牆逃逸、共犯已到案,顯然情況急迫,請示檢察官後逕行搜索蕭景田妻子所指的書房,並且扣得賄選帳冊等關鍵證物,更證明確實有搜索的必要性與急迫性。
高院認為,此件有相當理由足以認定急迫情形,但原裁定未審酌蕭景田的妻子筆錄、蕭景田翻牆照片等事證,就認為檢方所提事證不足進而撤銷逕行搜索,應有再審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士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