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火燒防疫旅館 隔離竟還邊吸毒 一、二審都判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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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歲盧姓男子一一0年從土耳其返台入住台中一間三星級防疫旅館,隔離時情緒不穩竟在房內燒衣服、衛生紙釀火災,一審被依放火罪判一年,他上訴稱隔聽聞父親病況惡化壓力大才犯案,請求減刑,二審以他不符自首,屋內還有K他命等,顯是用毒後才情緒不穩放火,不足引起同情,駁回其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盧男一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八時多在台中市中區的防疫旅館,竟拿自己衣服、衛生紙放入垃圾桶用打火機點燃,房間頓時鈴聲大噪經消防到場滅火才未釀傷亡,警方到場時,盧情緒激動不斷大吼被壓制後送醫。

盧男坦承不諱,並有火警現場照片、房務人員證詞及及火場鑑定報告佐證;台中地院一審時,盧主張自首、情堪憫恕等要求減刑,但法院發現,起火後盧雖打電話給櫃台但沒告知房號,也沒委託報警通知消防,而是櫃台人員經總機螢幕顯示才得知失火房號。

一審法官審酌盧僅因隔離情緒不穩就縱火,恐釀重大災害,也不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要件減刑,但犯後坦承、已和旅館和解,依放火罪判他一年,盧男不服上訴,主張員警到場他就主動表明自己是火災肇致者,應符合自首要求減刑,且認為會放火是因剛回國隔離身心不適,期間又聽聞父親病況惡化不久人世,壓力下才情緒不穩才放火,請求減刑。

台中高分院查,旅館人員發現火災上樓但盧男上鎖,便以鑰匙開門發現房門遭物品堵住難出入,且當時防疫旅館管理嚴密,當時該房警鈴大作,即可知悉何人住在內,員警到場盧情緒激動不斷掙扎,費了好一番功夫才將他逮捕帶下樓,顯見非自首。

台中高分院也指出,盧被依縱火嫌犯逮捕時,警方對他附帶搜索扣得K他命盤,又於他房內查獲K他命罐、含有三級毒品的咖啡包,醫院診斷認定他有精神作用物質濫用,可見盧在旅館內用毒,又因情緒不穩放火,對他人生命極大威脅,不足以引起同情,判處駁回其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