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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打偵破「大胖」臺柬人蛇集團 緝捕12人到案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擴大辦理柬埔寨人蛇集團案件,陸續緝捕該集團12名犯嫌到案。(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自111年4月起擴大辦理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所受理之柬埔寨人蛇集團案件,於8月起至12月止,成功自海外救回多名被害人,偵查發現綽號「大胖」之主嫌係柬埔寨波特蘭詐騙公司之臺籍人事部幹部,指揮旗下員工,於臉書社團刊登不實之海外高薪打工廣告誘騙國人,經專案小組陸續緝捕該集團12名犯嫌到案。

南打17日指出,111年4月起,陸續有臺灣各地之被害人親屬向警方報案,稱自身家人遭跨國人蛇集團誘騙至柬埔寨當「豬仔」。刑事局獲報後即透過全國警政通報系統大量蒐集被害人報案資料,並藉由人流比對、金流分析、犯罪歷程剖繪等方式,發現該集團乃由綽號「大胖」之「柬埔寨波特蘭公司」之臺籍人事主管黃○勝為首,指揮旗下員工於臉書社團刊登不實之海外高薪打工廣告,誘騙在臺求職之被害人主動前往國外打工,而後以「一條龍」接駁之方式,由在臺幹部楊○婷、黃○凱等人負責被害人出境前之護照申辦、機票訂位與機場接駁,俟被害人抵達柬埔寨後即遭控制行動,帶至柬埔寨西港詐騙園區內之「波特蘭公司」,從事網路詐騙與誘騙國人出國之事宜。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擴大辦理柬埔寨人蛇集團案件,陸續緝捕該集團12名犯嫌到案。(記者蔣謙正翻攝)

刑事局與臺南市警局刑警大隊、臺北市警局北投分局、屏東縣警局內埔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自111年8月起至12月間執行數波查緝行動,緝捕犯嫌黃○勝(綽號大胖)等12人到案,查扣手機8支、筆記型電腦1台、帳戶存摺11本、被害人身分證件7張、外交部領事局收據6張、筆記數批等證物。全案將黃嫌等人依妨害自由、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警方清查,黃嫌等人為了規避金流追緝,由柬埔寨公司轉出虛擬貨幣予「在臺水商」,再由「在臺水商」以新臺幣轉給在臺共犯之「薪資」與「工作費」,總金額達92萬元,該集團藉由上述手法,近半年期間共誘騙31名國人出國,其中部分國人因察覺有異而未出境,另11名出境之國人在政府救援下已於111年8至9月期間陸續返國。

刑事局呼籲,海外高薪工作陷阱多,欲出國打工之國人不可不慎,出國前應再三求證工作內容、切勿相信「高額獎金、免經驗、免學歷、包吃包住包機票」等不實訊息,遠離人口販子設下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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