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及其父親,去年五合一選舉,涉嫌假借贊助文宣品之名,免費提供相當價額的文宣品,先後向同選區的村長、代表候選人買票,行賄選綁樁之實,遭檢警查獲。彰化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選罷法罪嫌將施姓父子提起公訴。施妻及同案四名被告也被起訴。
起訴書指出,施嘉華等三人認拉攏較具地方影響力之村里長、鄉鎮民代表候選人,除可鞏固該候選人及其家人之投票意願外,更可順勢透過該候選人尋求選民支持,其等為求施嘉華順利當選,企圖利用贊助或墊付文宣品費用之名義,實則變相提供同等價額之現金而賄選。
檢方說,施嘉華去年一、二月間,得知周男欲競選鄉代,其為求周於將來參選鄉代時,除周個人及家人可支持其外,也能於競選期間私下為其拉票,乃應允免費提供文宣筆、打火機等文宣品,而約使周及家人投票支持施嘉華。
嗣檢警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前往搜索禮品社,當場扣得施嘉華為眾多候選人 訂購之銷貨單。施嘉華獲悉後,打電話通知周,並要求周接受調查詢問時,必須表示已付清款項等語,並指示周在紙張上簽名並書寫「已付」,用以向檢警佯稱周已支付金錢給施嘉華,而掩飾周實際並未支付任何文宣費用之事實。另外,施父及施妻也以同樣手法為施嘉華賄選。
檢察官審酌施姓父子前分別有民事當選無效判決紀錄及投票行賄罪之前科,豈有不知選舉期間贈送金錢或財物之可罰性,此次竟再犯罪質相同之罪,甚至相互串供,又各自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等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而檢方日前也已對施嘉華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