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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偷機車置物箱 作案2起得逞1萬 監視器下現形

盧男騎腳踏車在樹林街行竊一輛機車置物箱內現金八千元,被監視器拍到。(記者葉進耀翻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盧姓男子平日無業,常騎乘腳踏車在市區遊蕩,並專挑停放路旁之機車未上鎖座墊行竊裡面皮包財物等,日前在中西區作案2件,偷得現金一萬元,被監視器拍下,才現出行蹤,警方依竊盜罪嫌送辦。

市警第二分局南門派出所轄區於去年11月18日在樹林街某民宅停車中庭、12月25日在南門路某涼飲店,李姓及王姓被害人均因皮包放置於機車置物箱內且椅墊未上鎖致遭竊,分別損失現金8千及2千元。員警調閱監視器犯罪手法及特徵鎖定盧男(58歲、有毒品、竊盜前科),但因其居無定所(戶籍已遭通報遷至戶政事務所),無法順利查緝到案。

台南市警方「預防犯罪line群組」,由全市各派出所員警為打擊犯罪、情資交流之目的而自主成立,約近500名員警加入,舉凡有特殊之犯罪案件、不明之犯罪嫌疑人,均利用群組來情資交流提醒。也因該群組之即時通報發揮強大效能,南門派出所員警從群組獲知盧男因涉他案件被一分局東寧派出所帶回,17日下午立即趕至現場,將其帶回並提出行竊影像等具體事證,調查後將盧嫌依竊盜罪送辦。
調查發現,去年11月18日在樹林街某民宅停車中庭,盧男趁機行竊李姓被害人機車置物箱內皮包現金8千元得逞。去年12月25日上午10時南門路一家涼飲店王姓女店員外送飲料返店時座墊未上鎖,被一旁守候的盧男發現,竟在距離女店員僅10公尺,先後2次打開女店員機車座墊行竊皮包內之現金2千元得逞。

員警雖立即掌握犯嫌特徵,惟因行蹤不定、難以查緝到案。幸經由「預防犯罪line群組」發現盧男已在一分局落網,二分局才知悉並將其帶回繼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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