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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最重判無期 法部擬修法

重懲阻台版柬埔寨案! 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 草案已擬妥 將速送政院審查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去年接連發生多起台版柬埔寨求職詐騙案,數十人遭囚禁凌虐、多人喪命。法務部擬修正刑法重懲相關犯行,部長蔡清祥三十日指出,若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囚禁凌虐被害人,造成重傷害、死亡等結果,最重可判無期徒刑。草案已擬妥,將儘快陳報行政院審查。

法務部指出,去年六月至十二月查獲電信網路詐欺集團一千零四十三件、九千五百三十七人;另電信網路詐欺涉及私行拘禁案件,截至今年一月二十八日止,查獲一百一十件、四百二十一人,查扣不法所得共二千四百四十三萬餘元。

針對詐欺罪結合妨害自由的新型態暴力犯罪,法務部已研議刑法修法,加重或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等規定,以將重懲詐欺與妨害自由的結合犯等多項犯罪。

蔡清祥受訪時表示,刑法修訂草案中,包括增訂「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若三人以上、攜帶凶器、凌虐被害人、剝奪行動自由達七天以上,或致被害人精神身體障礙或心智缺陷者,提高刑度至最重七年。

對於剝奪行動自由過程造成死亡、重傷害的加重結果犯併為規範,加重刑責,最重可論處無期徒刑。另外對於以深偽影像或聲音為詐欺行為手段,增訂為加重事由。

蔡清祥說,相關刑法修法條文已經草擬完畢,很快就會陳報行政院,若院會通過,會儘快送交立法院審議,希望國人能夠安心,一定會嚴懲不法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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